关于做好强降雨期间道路出行安全工作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发布日期:2024-07-02 17:10信息来源:六安市总工会浏览量: 【字体:  

关于做好强降雨期间道路出行安全工作的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各货运、网约车用工单位:

    目前正值夏季强降雨时节,为保障企业职工在道路出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就以下事项进行提示。

    一、建立健全道路安全工作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第一责任人,切实抓好道路安全工作,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强降雨期间道路运输劳动保护工作,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落实相关制度要求。要科学设置平台派单与司机接单规则,在制定调整平台进入、订单分配、运费结算等直接涉及驾驶员权益制度时应考虑员工权益,充分彰显企业社会责任。

    三、全面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向员工普及防汛抗险、安全驾驶知识,提高员工自我防护能力。企业可采取适当方式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用品及必需药品。

    四、加强与主管部门联系沟通。保持与消防、公安、应急等主管部门的联系,及时报告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将隐患消灭在萌芽阶段。

    五、积极推动劳动者建会入会工作。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宣传“工会驿站”、“司机之家”、“职工之家APP”等工会服务阵地作用,支持开展以送政策宣传、送健康体检、送法律维权等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赠送专属礼包等公益活动。

    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劳动保护相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及时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等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行为。做好出行安全是经营活动有序进行的前提,全市各级工会与各平台企业携手共进,共同做好强降雨期间的劳动保护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送到劳动者心坎上。

 

六安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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