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四届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 市工人先锋号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2-12 08:48信息来源:六安市总工会浏览量: 【字体:  

关于开展第四届市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市工人先锋号评比表彰活动的通知

六竞字(20192

 

各县区劳动竞赛委员会、总工会,开发区、市直工会: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树立和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我市绿色振兴发展,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市总工会决定,今年开展第四届市五一劳动奖状、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市“工人先锋号”评比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各行各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增强新时代工人阶级的自豪感和使命感,爱岗敬业、拼搏奉献,推进新时代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激励全市广大职工为推进我市绿色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评选项目和名额

今年评选表彰市五一劳动奖状20个,市五一劳动奖章70人,命名市“工人先锋号”40个。(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市五一劳动奖状

1、评选范围:在我市境内或不在我市境内但隶属我市有关部门的所有企事业单位(党政群机关不参评)。

2、评选条件: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六竞字[2014]4号《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状、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章、六安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积极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3)在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或完成重大科研项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4)在推进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5)在推动法制建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6)在开展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和服务农民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8)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市五一劳动奖章

1、评选范围:我市各行各业、各条战线的在职职工[县处级(含)以上公务员不参评,乡、科级公务员从严掌握,并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同意]

2、评选条件: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忠于职守,开拓创新,精益求精,有强烈的主人翁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的职工群众。符合六竞字[2014]4号《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状、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章、六安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2)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通过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技术协作、技术扶贫以及技术创新等,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降低成本以及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投身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组织和服务农民工、推进产业工人队伍改革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族团结,保卫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7)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9)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10)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市“工人先锋号”

      1、评选范围: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或车间、工段、班组。

2、评选条件: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示范性的部门或车间、工段、班组。符合六竞字[2014]4号《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状、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章、六安市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注重加强思想作风和业务素质建设,整体职业道德和技能水平较高;

2)团队凝聚力强、影响力大,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3)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节能减排能力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4)服务规范、热情、周到、文明、优质、诚信,社会满意度和服务对象认可度高,服务技能和服务质量居同行业领先水平;

5)创先争优活动成绩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无人身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设备事故,在发展先进生产力、促进社会进步、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

对于已经获得过全国、省、市上述荣誉称号者,不再推荐参评。

四、评选对象比例

1、在推荐的市五一劳动奖章先进个人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0%,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25%,科教文卫人员不低于15%,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不超过20%,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不超过10%。其中农民工所占比例不低于10%,女职工所占比例不低于15%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名额不具体分配,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掌握,各县区最多可推荐1名人选(推荐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应为任现职2 年以上者)。

2、在推荐的市工人先锋号中,企业班组不得少于70%。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在市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和工人先锋号中的比例均不得低于40%

五、评选推荐原则和方法

推荐评选市五一劳动奖状、市五一劳动奖章和市工人先锋号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严格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证评选质量。

    l、要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并重、突出群众性和创新性、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做到社会公认,兼顾各行各业,好中选优。

2、要按照民主推荐、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评选重在基层、突出经济建设第一线;要注意比例结构,重视在混合所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中选树各类典型。

3、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示制度。上报的推荐人选(或单位)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或通过其它民主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并由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在有关新闻媒体上集中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4、推荐对象是企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按管理范围,必须经所在县区(开发区)或市工商、税务、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发展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计生等部门签署意见;非公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充分听取地方统战部门意见;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还要经过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申报须经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同意。

5、有拖欠职工工资和工会经费,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和工会经费,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未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关系不和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当年不得申报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章。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自事发起三年内不得申报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章。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科室)不得申报六安市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纳入失信的单位、个人,不得参加评选。

6、推荐单位对举报反映的单位和个人,要认真核实情况,及时反馈意见。

六、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市直工会务必于 3 10日前,按照附件5-附件7顺序将推荐各类评选项目的基本情况汇总表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情况,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市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初审后再通知各推荐单位正式填表盖章,正式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8-附件10,按照填报说明填写)。

所有登记表及材料一律由各县区总工会、开发区、市直工会统一汇总,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将纸质版与电子版一次性报送。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各地报送表格时,请按附件8-附件12 的顺序打印一份目录清单,标明所报项目、数量、表格份数等。所有附件均从六安市总工会官方网站下载填写。

电子邮箱:laszflb@sina.com

联系电话:3383151,联系人:杜椀琳、谭清荷。

七、需要明确的事项

 1、产业工人主要包括,第一产业的农场、林场,第二产业的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和电力、热气、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以及第三产业的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和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中从事集体生产劳动,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工人。

2、其他一线职工是指企业中层(含)以下职工,其中中层行政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名额总数的20%

3、专业技术人员是指企事业中专门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

4、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1)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含)以上企业、省属企业下属二级(含)以上企业的上述人员;(2)事业单位党组织、行政主要负责人。

凡有职务与职称双重身份者,按职务推荐评选。人选同时担任其他单位负责人,按单位负责人推荐评选。工会负责人是单位负责人的,按单位负责人推荐评选。

 

附件:1、六安市第四届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及.docx

2、市五一劳动奖状登记表填表说明.docx

3、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登记表填表说明.docx

4、市工人先锋号登记表填表说明.docx

5、市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6、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7、市工人先锋号候选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xlsx

8、市劳动竞赛先进集体(市五一劳动奖状)登记表.doc

9、市劳动竞赛先进个人(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登记表.doc

10、市工人先锋号登记表.doc

11、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企业负责人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doc

12、市五一劳动奖章推荐人选党政机关干部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docx 

 

六安市劳动竞赛委员会        六安市总工会

                    2019年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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